聲請裁判

起訴或聲請裁判、解釋前,請詳閱「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訴訟法」有關規定。

書狀遞送

請將書狀之「完整 PDF 檔」及「遮蔽自然人姓名以外之個人資訊 PDF 檔」作為附件,以電子郵件寄至學生法院司法信箱: studentcourt AT ntpu.org建議 同時附上可編輯檔,以利本院作業。

書狀格式

(一)行政訴訟事件起訴狀,建議依下列格式提出:

(二)聲請解釋組織章程,或聲請統一解釋法令,建議依下列格式提出:

(三)合意聲請仲裁 .docx 檔

其它類型案件或爭議之書狀格式不拘,但必須具備學生自治訴訟法要求記載的項目。如果需要範本,可以參考司法院便民服務網頁。

訴訟輔導

有關起訴或聲請裁判的程序上問題,可來函本院司法信箱請求近用司法的協助,或傳送訊息至本院的社群媒體帳號,將由書記處回覆您。